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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留守青少年:何处安放那些孤独无助的青春期-双师东方

2018-08-06 15:14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看似偶然,但恶因早已种下

  对这些青春期的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由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再走上犯罪道路仅一步之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于莉总结。自2010年起,她开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据她统计,目前菏泽留守儿童犯罪比例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

  “全省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涉及青春期留守儿童的案件比例在七成以上,其中,被告人年龄为十六七岁的占80%以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谢萍认为,这些孩子是少年犯中比较突出的一个群体。

  于莉将其犯罪特点总结为以下几点:低龄化趋势明显,刚满14周岁犯罪的留守儿童日渐增多;是非观念模糊;常结伙作案,实施暴力犯罪时手段会比较残忍。

  “这一群体激情犯罪占重要比例,他们处于盲目模仿、心理因素极不稳定的特殊生长发育期,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其犯罪动机模糊,只为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单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李兰香说。

  “很多孩子的命运几乎在一夜之间被改变。”曾任单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现任纪检书记的蒋勇,至今仍为11年前一个留守男孩的命运扼腕叹息:16岁辍学后,男孩帮爷爷打理一家小超市,本想着好好经营把生意做大,一天晚上,他被同村青年拉去喝酒,几个人一时兴起,一晚上作案三次,抢劫了一辆面包车和两位行人。

  “如果他们能及时得到父母的呵护和引导,夜不归宿、拉帮结派、交往不当这些坏习惯很可能会得到遏制甚至根除。”蒋勇说。

  更令蒋勇愤怒且无奈的是,即使这些孩子站在被告席上时,仍有1/3左右的父母因外出务工而未能到场。

  在于莉经手的卷宗中,甚至不乏孩子为吸引父母关注而故意打架斗殴的案件。“农村多数学校缺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必要条件和设施,没有相应课程,大量案例表明,走上犯罪道路的留守儿童甚至连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也不知道。”于莉说。

  “这些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却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不良环境影响等长期积累的结果。”李兰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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