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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

2018-08-0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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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园、户籍优先”原则开始实施阳光招生,幼儿园进入了网上报名、电脑派位的新时代。2017年,包头市教育局在全面总结2016年成功经验和广泛征集旗县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全市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并对部分内容进一步完善,现解读如下:
  1、“相对就近、免试入园、户籍优先”原则
  解读: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目前学前教育仍存在资源不足、公办民办并举、家长多样化需求等情况,因此幼儿园无法像中小学一样按街坊进行学区划分。这里所指的“相对就近”是指以各旗县区为区域范围,“户籍优先”是指本旗县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报名,“免试入园”是指幼儿园不能采取考试、面试等方式录取幼儿。
  2、实施阳光招生
  解读:阳光招生指包头市所属公办幼儿园整个招生过程公开、透明,通过网站或相关媒体全程公示,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招生。
  3、各旗县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解读:企办幼儿园可优先招收企业职工子女。民办幼儿园在旗县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入园年龄以各旗县区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4、网上预报名
  解读:规范统一了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即通过指定网站进行预报名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预报名所有幼儿将全部招收,预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名单。这里需要提示的是家长不要重复填报,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幼儿园,填报的信息要确保准备无误,一经点击“打印”功能,将视为完成网上预报名,所有填报信息全部锁定,不能再做任何修改。
  5、资审
  解读:资审即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当“打印”功能启动后,打印招生登记表上会显示资审时间,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证件)到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6、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这里的优惠政策具体指什么?
  解读:“优惠政策”指军人或烈士直系子女不用参加网上报名,可在招生期间持相关证件直接到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进行报名资审。
  7、招生对象年龄进行明确
  解读: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小班主要招收3-4岁幼儿,超出或不及小班年龄段幼儿不在此招收范围内。因此,“年满三周岁”在2016年表述为每年8月31日前出生为时限,没有明确年龄上限,2017年明确为以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需插班中班、大班的请家长自行到幼儿园咨询、报名。
  8、限定招生人数
  解读:2016年各幼儿园班额原则是不得超过35人,2017年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明确,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同时也考虑各旗县区具体情况,如果学位紧张等原因需超招的,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9、招生程序、时间具体
  解读:招生分为四个程序,即公布招生方案、网上预报名、资审派位、公布录取结果。
  公布招生方案:5月4日在市区两级教育网站公布
  网上预报名:5月10日8:00-5月16日18:00(含双休日)期间
  资格审查:5月22-23日
  电脑派位:5月26-31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电脑派位)
  公布录取结果:6月2日8:00-6月8日18:00
  10、规范收费工作中加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要求
  解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八条规定,主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5倍,县城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农村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包头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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