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双师东方新东方学校>教育资讯>沧州>正文

沧州市区2018年小学招生范围、时间公布

2019-01-07 17:47

来源:

作者:

招生时间

适龄儿童跟随家长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7月7日—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新生报名。

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报名。

7月11日——16日,进入审核程序。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校通知家长到应去的学校补录入学。

7月18日,各学校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月底,各学校分别公布招生电话、时间及报名所需证件。

招生原则

(一)一年级新生儿童,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

(二)实行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各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测试,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入学。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凡在城区从事经商、兴办企业、打工等工作,买房或租房,户口不在沧州市主城区的人员都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范围。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四)根据新华区城区建设和学校办学规模及容量的实际情况,实验小学、中宇小学不招收:非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学校范围内租房、或租住特殊住房、保障性等住房的学生。

(五)如果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学校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将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严格入学资格审核。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采取登记、上报审核、发入学通知书的办法。

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学校要把好第一关,要入户调查,防止空挂户申请入学。如果发现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该生申报学位的入学资格。

(七)学校转入学生。转入学校必须有空余学位,转入学生要符合转学条件并证件齐全,转学生所带证件与入学一样。转学生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文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入手续。

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申请转学的学生在学校登记完成后,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文体局,由区教文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转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并证件齐全,转学手续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新生报名

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证件

1.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的。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均为范围内户籍),父母有效期身份证;②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发票(规划用途须为住宅)③房管部门出据的房屋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④接种卡。

2.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范围内居住,父母名下无住房。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均为范围内户籍);②父母有效期内身份证;③房管部门出据适龄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④实际居住地址房证或购房发票(规划用途须为住宅)⑤接种卡。

3.户籍住址和房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不一致的,到父母名下住房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①户口本(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②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发票(规划用途须为住宅)③房管部门出据的房屋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④接种卡。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证件

①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②务工人员提供公安部门出据的居住证(不是居住证明)③学校范围内购房的提供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租房的提供在新华区满半年(截止日期至媒体公布我区招生政策)的房屋租赁合同④父母一方在新华区至少满半年(截止日期至媒体公布我区招生政策)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含副本)⑤人社部门出据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⑥接种卡。

对确为进城务工人员又没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由学校逐一进行核实,妥善进行处置。

提示:以上除接种卡只需原件,其他资料均为原件与复印件。

2018年新华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

清池大道以东: 解放路以北,机场路以南,建设大街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交通大街以西;

黄河路以南:南苑小区、泰和世家小区、居住在王希鲁的城市户籍儿童。

车站小学:

铁路以西:维明路以南,建设大街以东,解放路以北;志强路以南,交通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北;黄河路以南,欣欣家园小区及以东。

路华小学:

铁路以东:千童大道以西,新开路以北,维明路立交桥以南;

铁路以西:交通大街以东,解放路以南,志强路以北。

第二实验小学:

铁路以东:永济路以北,海浩超市门前小路以西(不包括化建二区、中油和器材库家属区),向北至后三里庄;永济路以南,千童大道以西,维明路立交桥以北;千童大道以东,石油大街以西,工农路以北;

铁路以西:永济路以南,交通大街以东,维明路以北。

中宇小学:

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黄河路以北,千童大道以西,新开路以南;不包括县直单位小区。

建兴小学:

石油大街以东,长芦大道以西,工农路以北,渤海路以南;以及化建二区、中油和器材库家属区、百合世嘉小区。

石化小学:

清池大道以东,渤海路以南,铁路以西,三里庄立交桥以北。

北环路小学:

清池大道以东:永济路以北,铁路以西,三里庄立交桥以南;永济路以南,机场路以北,建设大街以西;建设大街以东,永济路以南,维明路以北,交通大街以西。

新兴小学:

千童大道以东,长芦大道以西,工农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不包括东西队、百合世嘉小区。

注:在外环居住的城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所划定招生范围各标志路段自然延伸就学。

运河区小学2018年招生范围

新华小学维明路以北,东至清池大道,西至红卫街,北至永济路。维明路以南,东至清池大道,南至新华路,西至一中前街。

水月寺小学:东至红卫街、一中前街,南至新华路、维明路,西至浮阳中道,北至永济路。

回民小学:运河以东,东至清池大道,南至南川楼村,北至新华路。

运河以西,南至解放路,西至浮阳大道,北至新华路。

花园小学:东至清池大道,北至南湖小区,西、南以运河为界。

光明小学:永济路以南,东至浮阳大道,南至配件北路、西至永安大道。

永济路以北,东至光明街,西至永安大道,北至军民北路。

朝阳小学:东至浮阳中道,西至永安大道(包括万泰丽景小区),南至光荣路,北至配件北路。

育红小学:东至运河,西至浮阳大道,南至黄河西路,北至解放路。

实验小学:东至浮阳大道,西至朝阳中街,南至黄河西路,北至光荣路。

南环小学:东至富勤市场,西至朝阳中街,南至海河路,北至黄河路。

迎宾路小学御河路以南,东至朝阳中路,南至黄河路,西至天成天街;包括天成郡府东区、南区、文承苑、文景苑。御河路以北,东至朝阳中路,西至开元大道,北至解放路。

黄河路小学:御河路以南,东至天成天街,西至迎宾大道,南至黄河路;

御河路以北,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解放路。

凤凰城小学:东至朝阳南街,北至黄河西路,西至迎宾南大道,南至海河路。

解放路小学:东至朝阳中路,西至永安大道,南至解放路,北至光荣路。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开元大道,南至解放路,北至东塑北路。

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解放路,北至新华路。

运河小学:大化一生活区、北生活区。

北队小学:东至运河,西至富勤市场(包括富勤市场),南至海河路,北至黄河路。

西环路小学:开元大道以东,东至永安大道,南至熙平路,北至向海路。

开元大道以西,南至新华西路,西至青海大道,北至向海路。

联立小学:军民北路以南,东至清池大道,西至光明街,南至永济路。

军民北路以北,东至清池大道,西至浮阳大道,北至渤海路。

上海路小学:东至迎宾大道,西至青海大道,南至海河路,北至天津路。不包括:官庄子、魏庄子、陶庄子、王庄子、小吴庄、王辛庄。

临海路小学:东至浮阳大道,西至青海大道,南至向海路,北至渤海路。

学校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运河区户口适龄儿童所需证件:

一是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的

①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迁入时间半年以上,②与户口所在地同址的房证或购房发票,③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④接种卡。

二是只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没有房证的

①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迁入时间半年以上,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③范围内租房合同,④接种卡。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所需证件:

①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②居住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正式居住证),③学校范围内购房的提供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租房的提供在运河区满半年(截止报名时间)的房屋租赁合同,④父母一方在运河区至少满半年(截止报名时间)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含副本),⑤养老保险缴费单据(一年以上),⑥接种卡。

另外,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但户口未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市区儿童,必须迁入户口且半年以上方可报名。以上所需证件,房屋证明和接种卡要原件,其他要原件及复印件。

对进城务工子女实施定点学校就读的招生办法。除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外,其它区直小学均为进城务工子女定点就读学校。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子女在实验小学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子女在凤凰城小学就读。

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6月底,各校公布招生电话、时间及所需证件。

双师东方名师说公众号:双师课堂名师说 (微信号:ssmingshishuo

获取教育资讯,了解双师东方,扫码关注双师东方名师说!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