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双师东方新东方学校>公立校资讯>海口>正文

2018海南省一级学校名单-文昌华侨中学

2018-09-06 14:45

来源:

作者:

文昌华侨中学于1956年由旅居东南亚各国的侨胞集资创办。1970年因“文革”影响被迫停办,19797月复办,办学历史59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取得的跨越式发展。同时,学校的发展壮大也深深地凝聚着海外乡亲、港澳台同胞的茂行懿德。

学校占地面积218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65%以上。学校布局合理,整洁有序。教学区、运动区、教师生活区、学生生活区四区分开,错落有致。教学区拥有一苑、二景、三馆、四广场、五园、八楼。学生生活区、运动区注重一体化、优质化。整个校园散发着浓浓的文化气息,是一所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花园式生态学校。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拥有多功能厅、微格教室、电脑室、数字化物理、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数字化办公室、年级办公室、科组会议室、教师电子阅览室及学生电子阅览室等,基本建成数字化校园网教学管理系统,所有教学班实现多媒体教学。学校图书馆藏书量丰富,能满足师生阅览需求。艺术馆内有设备先进的大型演播厅和各类训练场所。西运动场设有塑料跑道,篮球场、排球场以及各类运动器械。学生公寓、食堂舒适、宽敞、卫生。

现有教职工376人,其中高级教师134人;一级教师117人;省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16人;市级骨干37人;研究生、在职研究生19人。现有教学班94个,高中部49个班;初中部45个班,在校生5164人。

学校提出“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秉承“尚德博学、止于至善”的校训和 “专业、高效”的管理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升。高考成绩连年递增、迭创新高, 2016年高考成绩更加喜人,全面实现学校预定的高考“四有”目标:1.最高分有突破(2015年相比):文科最高分751分(2015712分),理科最高746分(2015741分);2.总分700分以上的人数有新高:共13人(201511人);单科700分以上的人数也创新高:总共40人次(201526人次),尤其是地理科达804分!3.整体水平有提高:600分以上191人(2015172人)。4.一、二本(不含艺术)上线人数有大提升:共398(去年340),其中一本140人(2015105人)、二本258(2015235)2016年中考也再上台阶:1.高分段人数稳居全市前列,700分以上57人。2.总平均分较2015年有大幅度提升,在全省总分均分下降的情况下,我校总分均分达552.49分,比2015年高出11.69分。3.各科A等级数激增,共1715(去年1234)

坚持走“全面发展,彰显侨牌,体艺见长”的特色办学之路,学校特色教育成果丰硕。近年来,每年有五、六十名以上艺术、体育考生被本科院校录取。学校舞蹈团、管乐团、民乐团经常参加国家、省级各类大型文艺活动,均获优异成绩;学校舞蹈团多次受邀赴泰国、香港等地进行专场演出,广获好评。20147月,学校舞蹈团受邀赴北京大学世纪大讲坛参加全国第二届荷花少年展演荣获金奖;参加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调演荣获一等奖。20155月,学校管乐团赴上海参加“中华杯”中国第九届非职业优秀管乐团队比赛中获得银奖和发展贡献奖;同年10月,在海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文艺展演活动中,学校派出全省中学阵容最大的艺术团队参加比赛,共获5个一等奖。20164月,学校舞蹈节目《琼崖岁月》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夺得一等奖和优秀创作奖。

2012年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学校”、“海南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海南省信息教育技术优秀单位”、“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海南省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海南省2011-2013年度文明单位”、“全国素质教育示范校”、“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2年1124日,学校顺利通过了海南省完全中学一级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成功晋升省一级(甲等)学校行列。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此为契机,坚持“高、精、特、谐”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把文昌华侨中学建设得更加美好。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43

网址:http://www.wqzedu.cn

邮箱:qiaozhong@163.com

联系电话:089863298215

传真:089863298215

双师东方名师说公众号:双师课堂名师说 (微信号:ssmingshishuo

获取教育资讯,了解双师东方,扫码关注双师东方名师说!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