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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治法律常识部分知识点总结(3)-双师东方

2019-02-19 13:58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法律常识部分:

  32.对青少年的成长法律给予特殊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国家的特殊关注。

  33.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4.未成年人要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5.什么是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违宪行为、刑事、民事、行政违法行为)

  36.什么事犯罪――是指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37.我国法律的性质――体现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38.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人格尊严不受侵害,住宅及通信自由、秘密等受法律保护)

  39.公民的人身权利(生家庭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2.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法继承权等)

  43.公民应依法自觉纳税。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强制性,不按章纳税是违法行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45.公民依法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46.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47.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少年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48.我国法律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组成。(揭发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9.我国公民享有的自由和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其原则是――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50.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公民意识的重要表现(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相互依存)

  通过上面对法律常识部分内容的知识点总结学习,希望上面的内容同学们都能很好的掌握,相信同学们会从中学习的更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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