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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巢湖中考体育免考及缓考政策-双师东方

2019-03-14 15:35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9〕8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我市2019届初中毕业生和2019年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成绩评定

  (一)体育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A.立定跳远、B.掷实心球、C.坐位体前屈、D跳绳,考生须从中任选2项。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选考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 2019年4 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如期组织考试,将合理调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巢湖市四中。

  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考试,具体学校考试时间以《考试秩序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60分,其中:必考项目30分,选考项目各15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考生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实证材料之一。

  三、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免考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 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应当申请免考。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 免考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免考申请表存入考生升学档案。

  3.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的纸质(附件3、5、6)报至市教体局招生办复审。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进行初审,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审批手续,经考点主考批准,予以免考。

  4.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2019年巢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 3)、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学生健康档案等。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审批前,由市教体局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9年巢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缺一不可。学校审核后,于考试当天报考点进行确认(附件7),经考点主考批准,予以缓考。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含女生例假),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医生诊断、考点主考批准,可予以缓考。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含女生例假)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先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试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经考点主考批准,可予以缓考或免考。

  4.考生不得申请单项缓考,缓考仅限一次。

  5.缓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60%计入总分。

  6.体育考试缓考于体育考试后1周左右进行(缓考地点:巢湖市四中)。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程序、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四、考试规则

  (一)800/1000米跑

  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听到起跑信号后,立即起跑。受试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每名考生测试一次,因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起跑线;

  2.跑进中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

  3.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

  4.跑进中由他人领跑,或借助他人的力量跑进;

  5.抢跑。

  (二)掷实心球

  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每名考生可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掷线或起掷线前地面;

  2.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

  3.投掷过程中双脚同时离地;

  4.投掷过程中身体侧后仰,投球时是双手持球、单手发力。

  (三)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助跑或连跳动作。受试者测试结束后,从测试区域的前方走出。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每名考生可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起跳前垫步、上跑;

  2.单腿起跳;

  3.从起跳区域后方走出;

  4.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和测试区域。

  (四)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每名考生可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突然发力,使游标因惯性自行前滑;

  2.向前推时两腿膝盖弯曲;

  3.单手中指推,另一手中指离开游标;

  4.部分脚掌离开脚蹬板。

  (五)跳绳

  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个,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记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的跳绳个数。每名考生测试一次。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单脚交换跳或反摇绳;

  2.每跳跃一次摇绳多回环;

  3.用手转动跳绳的转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体育考试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终身体育意识。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体育与健康教学改进,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确保安全。各学校要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应急准备。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要对学生心肺功能进行检查,并与每一个学生的监护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提醒学生和监护人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要坚决实行免考。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选择的选考项目,必须由家长签字确认。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健康确认表(附件9),并由本人、监护人签字。

  (三)落实责任。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2),遵守各项培训纪律及考试时间安排,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选项项目,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要科学有效地安排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细化管理。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确保体育考试考务、医务、保卫人员和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各校应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安排组织好本校的体育考试,并将体育考试安全预案、送考人员信息等在报名时一并报市教体局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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