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双师东方新东方学校>初中频道>中考>中考资讯>正文

2019惠州中考加分政策及审核流程公布-双师东方

2019-03-20 17:22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点击了解>>>更多中考政策、中考复习资料、课程报名等相关内容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办法〉的通知》(惠市教〔2013〕61号)(附件)要求,现将2019年惠州市中考加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和材料审核制度

  (一)按照《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办法》,准确把握中考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根据广东省、惠州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结扎户女孩享受加分的条件是考生为惠州户籍。因户籍制度调整,对“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界定条件修改为“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孩”。

  (二)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的规定,参照军人子女优抚政策,对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报考我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其成绩按照该生的中考总分+中考总分×10%后的分数参加报考志愿录取;对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报考我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其成绩按照该生的中考总分+中考总分×5%后的分数参加报考志愿录取。以上所及公安系统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落实中考加分申请材料的审核,确保加分考生资格真实。

  二、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层层公示制度

  各学校要在校内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投诉电话公示5天,然后报所属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投诉电话公示后,统一报送至惠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本县(区)符合加分条件的全部名单及投诉电话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统一报送至我局教育科。考生须在各县(区)教育局网上公示前提交加分申请材料,逾期无效。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家长及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本县(区)2019年《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名册》及网上公示截图(纸质版)报送至我局教育科,电子版加分名册及公示截图发至hzjyk123@163.com。

  联系人:韦培 电话:2280733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7日

双师东方名师说公众号:双师课堂名师说 (微信号:ssmingshishuo

获取教育资讯,了解双师东方,扫码关注双师东方名师说!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